为充实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后备人才力量。根据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相关规定,现特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罗甸县中医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本省户籍或本地生源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持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水平和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热心为人民服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6.身高条件:男性不低于168cm;女性不低于152cm;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各级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报名时间:2022 年 4 月 27 日—5月12日(节假日除外)。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由本人签名的《罗甸县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应届毕业生需附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3.根据提交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阶段;
4.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内容。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布笔试公告,以公告上时间为准。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并签到。
3.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全部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用人需求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的最低成绩),并在“罗甸县中医医院公众号”进行发布。面试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最低不低于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面试人员范围。
1.面试人员为笔试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面试结合医院实际,采取结构化/非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2.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由医院组织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医院出具体检结论。
2.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做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罗甸县中医医院公众号”或医院内部公告栏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医院职工及社会人士的监督。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核查,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相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须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应届毕业生需在取得考证资历后的一年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方能继续聘用。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需等待下次招聘,不予递补。
1.在整个招聘工作开展中,报名人员将接受医院及社会的监督,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罗甸县中医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的考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罗甸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罗甸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 系 人: 方老师 电话:19306510470
咨询电话:0854-4801313(工作日8:00-17:30)